愛滋器捐愛滋 醫師:技術待克服
聯合報.記者 / 楊欣潔、吳佳珍 2014.08.12
針對開放愛滋器官捐贈給愛滋感染者,感染科醫師認為,不同感染者體內愛滋病毒種類不同,可能產生抗藥性,技術上是一大挑戰。
愛滋感染者若服用抗病毒藥物,產生抗藥性,一旦捐贈器官,也可能把具抗藥性的病毒,移植給受贈者,影響受贈者後續治療。
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,愛滋病已非絕症,而是慢性病,感染者只要定期用藥,生活、平均餘命和一般民眾差別不大,因此也應享有等待器官移植的權利;歐美國家多開放愛滋感染者可接受器官捐贈,但因技術限制,較少開放感染者互相捐贈器官。
謝思民說,愛滋病毒不只一種,不同感染者體內病毒種類不同,即使是愛滋感染者彼此間性行為,都建議要戴保險套,避免病毒交叉感染,更何況是器官捐贈;除了病毒種類不同,愛滋器官捐給愛滋感染者也會有抗藥性的問題。
謝思民說,愛滋患者器贈器官給愛滋感染者的技術複雜,就像愛滋感染者與非愛滋感染者結婚想要生子,須先將精卵取出,透過洗滌術將愛滋病毒清除後,再植入母體受孕。
除技術限制,部分醫護人員擔心,替愛滋感染者進行移植手術時,感染風險較高。但王水深認為,醫護人員本該一視同仁對待患者,不應差別對待。
除了愛滋感染者,器官捐贈還有其他禁忌。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江仰仁表示,愛滋病、庫賈氏症患者不適合捐出器官,但敗血症、開放性結核病、藥物成癮、病毒性腦炎等患者,經過醫師說明,若受贈者及家屬同意,仍可捐出器官。
除了上述的禁忌,尚有許多灰色地帶,需要醫師現場判斷,例如泌尿道感染者是否可捐贈腎臟,可能因各家醫院經驗、設備及人員等考量,有不同結論。
原文出處:
聯合新聞網
2016年1,2月合刊號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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